【住建方案】新会区住建局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文完整)

区住建局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高处坠落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的要求,我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新会区住建局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新会区住建局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文完整)


区住建局房屋市政工程安全

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高处坠落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新会区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政府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精神,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原则,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深入查隐患、防事故,全力推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和指导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法,不断加大隐患治理和事故惩处力度。全区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总体目标安全隐患治理率力争达到100%,确保实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四落实”,严防因高处坠落造成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专项整治范围、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在建、且含有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分部分项工程的房屋市政项目,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区镇一级工程、工业园区(开发区)工程以及外省或本省跨地区经营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

(二)专项整治内容

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等规定执行,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整治:

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是否认真研究工程特点,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辩识施工各阶段高处坠落危险源,明确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如脚手架、起重机械安装拆除、模板工程、结构吊装、临边洞口等。

2、施工单位是否对作业人员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高处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体检合格后上岗,施工现场是否为高处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3、高处作业前,项目负责人是否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合格签字后才作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做到定型化、工具化。

4、移动式操作平台、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是否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是否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使用。作业平台搭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作业平台严禁超载。

5、脚手架是否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是否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使用。作业层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铺设严密,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的空隙大于15cm时应作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

6、模板工程是否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是否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作业。模板工程在绑扎钢筋、粉刷模板、支拆模板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立足点,作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

7、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是否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装、拆卸单位是否有资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作业时安全带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8、施工单位对电梯井门是否按定型化、工具化的要求设计制作。

9、结构吊装前是否制定和落实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措施,包括工人垂直上落、水平移动和定位操作等的安全防护措施。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工人必须配备安全带和工具袋。

四、专项整治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101日起至1015日止)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由陈振辉局长任组长,刘振宁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建筑管理股、区监督站等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建筑管理股,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管理工作。

各镇(街、管委会)城镇建设管理和环保局要高度重视,成立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向本地区所有建筑工地项目部传达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整治内容和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和组织各有关单位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

10月中旬前,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成立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强化对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对在外承接工程的分支机构管理,强化对施工从业人员的高处作业的规范操作知识和自我防护、保护教育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1016日至1231日)

1、从1016日至1030日,由各建筑施工企业分管施工安全的企业负责人带队,对所承建工程的脚手架、起重机械安装拆除、模板工程、结构吊装、临边洞口等进行自查自纠,对发现存在问题,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并督促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

2、结合国庆节后、元旦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从1016日至1215日,我局派出检查组对本区在建工程进行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对不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或存在隐患较多较严重的工地,要按照动态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总结评估阶段(1216日至1231日)

我局对本区开展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隐患治理的实际效果,查找不足,不断完善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区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按照我局工作部署,精心组织,认真部署,狠抓落实,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本次专项整治要重点突出两个时期,即国庆期间、元旦期间,重点关注两类地区,即近年建设规模增长较快的开发区(工业园区)、镇(街、管委会)区,重点严管两种建筑施工企业,即省外进粤企业、本省跨地区经营企业。区监督站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掌握了解企业开展专项整治的进度、状况,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治。

(三)及时反馈,认真总结。请各建筑施工企业将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1030日前报送我局建筑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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