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9篇

篇一: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

  

  构建新时代乡村治理体系

  核心阅读

  认识和把握我国乡村社会的历史性变迁,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构建乡村治理体系,推进乡村治理创新和转型,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既能满足国家治理的现实要求,又能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与利益需求,是一个重大理论和现实命题。

  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关键,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强调要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方位,对乡村治理做出的重要要求。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从乡村社会所处发展阶段的实际出发,遵循乡村社会发展的规律,着力构建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以村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乡村法治为准绳,以德治为基础的乡村治理体系十分重要。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构建乡村基层组织建设体系。乡村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治理体系的核心。只有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建立起科学高效的乡村基层组织体系,乡村治理才会有坚强的领导力量。因此要构建乡村治理体系,必须根据新时代乡村社会发展实际和乡村治理需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基层组织建设体系。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通过派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和壮大集体经济等措施,强化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解决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建立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络终端,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治理能力和水平。三是推进乡村基层组织治理方式创新。在乡村社会治理实践中,把乡村治理和服务群众有机结合起来,从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通过国家与社会、基层政权与农民的合作共治,最终实现乡村善治的目标。

  整合乡村治理资源,构建村民自治管理体系。村民自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乡村治理体系的主体。在新时代,面对乡村政治结构、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乡村治理的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及思想基础的显著改变,构建乡村治理体系,关键是整合乡村治理资源,搭建参与平台,强化村民自治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一是尊重农民的主体性,提升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将农民群体的主体性权利置于乡村社会治理逻辑中,从农民的主体性需求出发改善当前乡村治理的困境,是确保国家与农民、农民与基层政权之良性互动关系的基本前提,也是构建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必要条件。二是加强农村自治组织建设和管理。面对乡村公共空心化、农民个体化、社会组织松散化的困境,应当重视乡村社会中自下而上的内生性自治组织的培育,并通过自治组织的建设,来提升乡村社会的治理能力、重建乡村社会团结。在当前,重点是整合现代乡贤和宗族组织,凝聚乡民对于乡村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达到传统与现代的连接,重构乡村社会伦理,最终实现乡村治理和谐有序进行。三要培育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要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激活社会组织活力,发挥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优势,尤其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矛盾纠纷化解、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使社会组织能够成为乡村基层政府的有力帮手。

  加强依法治理,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法治是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保证,乡村治理体系能否平稳运行取决于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进展水平。目前,我国乡村治理基本做到有法可依,要加强依法治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构建社会行为有预期、管理过程公开、责任界定明晰的乡村治理制度体系,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处理社会问题,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守法用法。乡村依然是熟人社会,遵循熟人社会规律。针对乡村干部群众知识结构和认知特点,创新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专题法治教育培训,鼓励村民积极参与基层司法、法律监督等法治实践活动,提高乡村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使他们形成信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二是促进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依法行政。要强化对乡村基层政府和基层干部的法律约束,依法行使职权,依法依规处理事务,依法加强对村务治理的指导、对农村各类问题的预防和监管。推进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建设,开展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让广大农民群众感受法律力量、认知法律尊严、增强法律信仰。三是加快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法律援助进村、法律顾问进村,大幅度降低干部群众用法成本,引导群众以正当的途径、以法律的手段、以理性的态度,合理合法解决矛盾纠纷。

  整合社会价值,塑造乡村德治秩序。德治是健全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乡村是人情社会、熟人社会,而人情与道德、习俗等相连,善加利用引导便可形成与法治相辅相成的德治。一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入新时代,塑造乡村德治秩序,要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新的社会道德标准,并把核心价值观写入村规民约,有效整合社会价值,让村民用自己的价值规范进行自我约束。坚持教育引导、文化熏陶、舆论宣传相结合,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农村生产生活,使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二是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要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三是注重树立宣传先进的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开展各种模范的评选活动,用榜样的力量带动村民奋发向上,用美德的感召带动村民和睦相处,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升人民群众感受美好生活能力,增强社会的价值认同和凝聚力,推动形成向善向好的社会风尚。

篇二: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的调研报告三篇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的调研报告一篇

  基层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石。当前,基层治理正经历由单向管理向多元化、参与式治理的创新转变,构建与我县相适应的治理体系,确保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针对基层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从政策层面加以解决、从业务层面加以指导、从经费层面加以保障的务实举措,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在创新中突围、在共治中拓展、在法治下前行。

  一、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完善协商制度机制,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创新。

  规范议事范围及参与主体。凡涉及村(居)务、财务的重要事项,都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商议和表决。参会人员由村(居)民代表、村(居)“两委”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各村(居)民小组组长组成,普通村(居)民可以自由到会旁听。涉及外来人员的议题外来人员代表列席会议,确保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确保协商决议公开。

  实施阳光村(居)务工程,凡协商决策需要村(居)委会落实的事项,均通过村(居)务公开栏第一时间公开,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随时收集村(居)民意见,解答村(居)民疑问,对村(居)民的不同意见作出解释。设定每次村(居)民代表会议的第一项议题为反馈上一次会议决策的落实情况,确保协商决策落实到位。

  (三)重视基层社会自治,发挥群众参与的基础作用。

  加强和改进农村(居)建设,规范和提升村(居)民自治水平,夯实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使之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趋势和要求。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增强基层社会自治功能,扩大群众参与范围和途径,丰富自治内容和形式,努力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实现政府治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破解基层“两张皮”“灯下黑”“吊脚楼”“大呼隆”难题的路径方法

  (一)是建立基层治理工作责任制。通过构建科学合

  理、权责明确的评估体系,引导基层组织尤其是“一把手”像抓经济发展、抓安全生产一样重视基层治理。同时,借助问责条例辅以严格的问责办法,用有力的刚性约束让基层组织从思想深处和日常工

  作中把基层治理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

  (二)解决粗放式、碎片化管理的问题。随着基层公共事务的不断增多和日趋复杂,尤其是群众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基层治理迫切需要协同治理。但是,从现实情况看,碎片化管理、部门各自为战的情形非常明显,而且基层治理千头万绪、纷繁复杂、牵涉面广。很多基层干部为此付出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但也存在“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情况。事实证明,这种粗放式管理不仅浪费人财物,而且抓不住治理重点,还容易忽视治理盲点。

  (三)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在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党是一切工作的领导核心。基层治理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但是,当前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凝聚力不强是突出问题。

  三、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明确基层社会三治主体。以基层社会党组织、基层政府、城乡社区企业、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城乡社区成员,五个三治为主体,坚持党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切工作,发挥基层社会政府治理的主导作用,统筹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进一步注重发挥城乡社区成员的自治功能,发挥其主人翁的作用,做到相互平衡、相互支撑、相互制约,以实现共同发展的共治目标。

  (二)明确基层社会自治目标。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依法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约束自己,制定必要的乡规民约,建立自我管理的议事机制,自己参与并处理自己的事务;坚持自我服务。通过创新机制和平台,发动群众服务群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自我服务模式,切实做到社区“事事有人管”;坚持自我教育。通过基层协商,可采用开放空间等工作模式,找到合法合情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案,这种自我教育的过程其实也是社区成员的自我成长的过程;坚持自我监督。创新监督形式,调动城乡社区成员参与监督社区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群众自我监督促进社区和谐,推动基层社区自治的良性互动。

  (三)推动基层社会法治建设。目前有的基层干部及执法人员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协调基层社区各个利益关系主体、分配经济和社区资源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甚至还出现权大于法、言大于法、徇私枉法、粗暴行政等违法行为。针对这些问题,应该发挥基层社会法治机制的保障作用,包括坚持全民守法,坚持法治精神,坚持法治保障,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的调研报告二篇

  一、我区基层治理工作现状

  近年来,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关

  于基层治理相关要求,持续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新途径,加强基层治理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基层治理基础不断加强。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相关部门、街镇的共同努力下,先后投资xxxx余万元,新建、改扩建城市社区xx个,日间照料中心x个,智慧社区xx个;完成部分社区“四社联动”示范点和信息化平台指挥中心;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xx个,幸福苑xx个。对城区“三无”小区,采取物业服务企业进驻、小区居民自治和小区党支部兜底三种模式进行管理,实现了事有人管、物业服务能改善、长期服务有保障的目标,清除了基层治理的盲点。

  基层治理体系逐步健全。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在村级组织中实行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强化了村级组织党的领导。建立“街镇吹哨部门报到”等制度,落实了区级各部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责任,基层治理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运行规范化。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理清了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组干部的职责职权,形成了权责清晰、程序规范、执行到位、监督从严的运行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异地搬迁社区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落实了异地搬迁社区内弱势群体的服务管理等。基层治理民主彰显。印发《关于开展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关于

  进一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议事工作的通知》等,明确了基层民主协商议事的总体要求、内容范围、形式程序等,建立专题协商议事、重大事项工作监督等制度,基层群众民主参与意识逐步形成,以社区、驻社区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为主体的四方民主协商文明城市创建机制初步形成,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

  基层治理手段不断创新。基层法治不断健全。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和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活动,“一村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服务、参与纠纷化解等常态化开展,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群众有事找“法”的意识不断提升,依法治区成效明显。基层德治能力有所提升。近年来,全区上下积极挖掘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传统美德,开展了家风家训进万家,“文明家庭”“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以评弘德活动,在社会上树立了一大批正能量的先进典型,起到了良好的宣传引导作用。科技在基层治理中得到普遍应用。建成归属明确,拥有各级管理人员xxxx余名的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配合智慧社区建设,初步实现了“人、地、事、组织”等基层治理全要素信息常态化管理,做到了对辖区基本情况底子清、情况明、反应快,有效提升了公共管理水平。建成公安大数据平台等,对xx城区所有街道、广场等人群聚集场所实现了xxx度无死角监控,有效提成了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等,为基层治理奠定

  了技术基础。

  二、基层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基础保障不充分。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现有设施设备还不能满足现实需要。部分村(社区)办公住房紧张,设备短缺,村级运行经费困难等现象依然存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大部分精力都集中在塬区各镇、村,在渭北的投入相对较少,导致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

  组织体系不健全。基层治理党建引领作用有待持续加强,基层村(居)委会等群众组织有行政化趋势。社会组织、群团组织体系不健全,公益服务类、群众权益维护类社团组织较少。据统计,目前全区有各类社会组织xxx家,大部分为兴趣爱好类自发组织,每万人拥有登记、备案社会组织个,其中社区社会组织仅有xx家,其资源利用能力、自我管控能力、服务能力等参差不齐,对群众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有限,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

  基层治理责权不对等。基层街镇自身没有法律法规正式授予的执法权,导致他们在履行监管、督办等工作职责时没有底气。如在安全生产、环保执法等工作过程中就面临没有执法证、执法权与处罚权,监管执法,只能通过个人私下关系劝导整改,工作开展难度大,常常处于被动状态。

  中心城市管理水平有待持续加强。我区地处xx中心城市,各类城市问题突出。由于缺少统一的协调机构和牵头部门,各部门、单位在基础建设和管理各自为政。如城市道路建设、天然气、自来水、通讯网络铺设等过程中,朝建夕改,既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也造成了人力、财力、物力等资源的严重浪费,群众意见较大。城市物业管理,流动人口、弱势群体管理等公共事业缺少统一的服务平台,群众在反映供暖、供水等问题时渠道不多,由此造成的上访及群体事件,也给基层治理带来困难。

  三、对基层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以党建为引领,实现基层治理有魂。一是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建设,强力整顿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切实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二是选优配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立村(社区)人才库,加强村(居)委会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队伍培训力度,增强基层治理的人才储备。建立健全优秀农民工定向回引培养制度,注重把思想素质高的产业大户、致富能人、返乡农民工创业带头人发展成党员,吸收进村(居)两委班子,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带富能力。三是实施党建整合资源力量下沉工作,继续深入推进“街镇吹哨,部门报到”等工作,统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和党员志愿者等下沉服务社

  区,增强工作活力;推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职权下沉基层,改善基层有“责”无“权”的现状;加大对渭北相关村级组织的扶持力度,尽快解决办公用房及设施设备短缺等问题。

  以自治为基础,实现基层治理有力。一是保障群众基本权利。加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力度、扩展公开范围,使知情明政得到最大普及,保障人民群众充分行使和发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二是建立健全自治体系。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预防和化解矛盾机制,有效防范矛盾风险,加强矛盾源头排查调处。三是深入开展自治服务。更多的依靠和发动群众,让群众参与决策和治理的全过程,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推动“社会能做的交给社会做,村(居)民能做的交给村(居)民做”,最大可能实现社区村(居)民权益和意愿的最大化。

  以法制为保障,实现基层治理有序。一是以宣传“七五普法”“民法典”等为契机,持续开展法律知识“六进六送”活动,充分利用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健身小广场等设施,发挥村(居)民主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二是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将律师参与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法律风险评估和防控纳入基层治理考核。三是加大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的惩处力度,用生动的事例警示、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树立法制观念。

  以德治为调节,实现基层治理有根。一是坚持依规立德。完善、推广乡规民约、城乡社区管理规章制度和社区居民行为准则,强化规范约束,发挥“明导向、正民心、树新风”的积极作用。二是坚持以文养德。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道德,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倡导全社会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倡导良好的家风、家训,推动德治教育从基础抓起。三是坚持以评弘德。大力挖掘本土文化资源,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身边好人”“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以群众参与、喜闻乐见的形式,抓实乡风文明载体,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作用,带动整个社会文明水平的提升。

  以科技为支撑,实现基层治理有方。一是建立公安、民政等大数据平台及对接机制,把辖区内的人、房、事、物、组织等全部纳入信息平台,实施动态治理和服务,做到基础信息网上录入、办事服务网上管理、工作过程网上监督、责任目标网上考核。二是大力推广已建成的智慧社区建设经验,逐步在全区覆盖,实现“见房知人、见人知房、查房知人、查人知住”,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行动快。三是探索创建网格员代办工作,充分发挥四级网格员的作用,为辖区村(居)民代办医疗救助、新生儿户口登记、有线网络缴费等服务,使网格员成为村(居)民家门口的“流动办事窗口”,有效提升基层治理质量,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整合各类资源,加强中心城市建管。一是继续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切实从公共厕所改造、环卫设施建设、背街小巷整治等工作抓起,推动城市秩序管理与整治再上新台阶。通过制作宣传短片、公益广告、有奖参与等形式,充分发挥各类官媒、自媒体的宣传作用,调动群众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积极性。二是建议市区两级政府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或确定牵头部门,对涉及城市建管的通讯网络、水电气暖铺设等协调建设计划,避免重复建设和施工。三是建立向群众征集城市建设管理意见建议的平台,群众可通过此平台,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对“十四五”规划等大事的意见建议,也可以反映物业管理、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等,定期由相关部门梳理汇总后,交各职能部门办理,规定挂号清零的时间节点,切实提高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效率。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的调研报告三篇

  基层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石。当前,基层治理正经历由单向管理向多元化、参与式治理的创新转变,构建与我县相适应的治理体系,确保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针对基层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从政策层面加以解决、从业务层面加以指导、从经费层面加以保障的务实

  举措,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在创新中突围、在共治中拓展、在法治下前行。

  一、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完善协商制度机制,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创新。

  规范议事范围及参与主体。凡涉及村(居)务、财务的重要事项,都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商议和表决。参会人员由村(居)民代表、村(居)“两委”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各村(居)民小组组长组成,普通村(居)民可以自由到会旁听。涉及外来人员的议题外来人员代表列席会议,确保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确保协商决议公开。

  实施阳光村(居)务工程,凡协商决策需要村(居)委会落实的事项,均通过村(居)务公开栏第一时间公开,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随时收集村(居)民意见,解答村(居)民疑问,对村(居)民的不同意见作出解释。设定每次村(居)民代表会议的第一项议题为反馈上一次会议决策的落实情况,确保协商决策落实到位。

  (三)重视基层社会自治,发挥群众参与的基础作用。

  加强和改进农村(居)建设,规范和提升村(居)民自治水平,夯实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使之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社会治理创新的发

  展趋势和要求。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增强基层社会自治功能,扩大群众参与范围和途径,丰富自治内容和形式,努力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实现政府治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破解基层“两张皮”“灯下黑”“吊脚楼”“大呼隆”难题的路径方法

  (一)是建立基层治理工作责任制。通过构建科学合

  理、权责明确的评估体系,引导基层组织尤其是“一把手”像抓经济发展、抓安全生产一样重视基层治理。同时,借助问责条例辅以严格的问责办法,用有力的刚性约束让基层组织从思想深处和日常工作中把基层治理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

  (二)解决粗放式、碎片化管理的问题。随着基层公共事务的不断增多和日趋复杂,尤其是群众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基层治理迫切需要协同治理。但是,从现实情况看,碎片化管理、部门各自为战的情形非常明显,而且基层治理千头万绪、纷繁复杂、牵涉面广。很多基层干部为此付出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但也存在“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情况。事实证明,这种粗放式管理不仅浪费人财物,而且抓不住治理重点,还容易忽视治理盲点。

  (三)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在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

  国,党是一切工作的领导核心。基层治理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但是,当前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力凝聚力不强是突出问题。

  三、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明确基层社会三治主体。以基层社会党组织、基层政府、城乡社区企业、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城乡社区成员,五个三治为主体,坚持党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切工作,发挥基层社会政府治理的主导作用,统筹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进一步注重发挥城乡社区成员的自治功能,发挥其主人翁的作用,做到相互平衡、相互支撑、相互制约,以实现共同发展的共治目标。

  (二)明确基层社会自治目标。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依法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约束自己,制定必要的乡规民约,建立自我管理的议事机制,自己参与并处理自己的事务;坚持自我服务。通过创新机制和平台,发动群众服务群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自我服务模式,切实做到社区“事事有人管”;坚持自我教育。通过基层协商,可采用开放空间等工作模式,找到合法合情合理解决问题的方案,这种自我教育的过程其实也是社区成员的自我成长的过程;坚持自我监督。创新监督形式,调动城乡社区成员参与监督社区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群众自我监督促进社区和谐,推动基层社

  区自治的良性互动。

  (三)推动基层社会法治建设。目前有的基层干部及执法人员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协调基层社区各个利益关系主体、分配经济和社区资源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甚至还出现权大于法、言大于法、徇私枉法、粗暴行政等违法行为。针对这些问题,应该发挥基层社会法治机制的保障作用,包括坚持全民守法,坚持法治精神,坚持法治保障,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篇三: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

  

  加强基层治理体系与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摘要:基层治理有序推进,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方面,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治理基础,也是打造高品质城市的关键因素。面对基层治理理念需转变、主体缺位、权责不对等和公共服务不足等问题,可以从五个方面着手加强基层治理建设,包括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鼓励基础推动治理改革,增强基层治理“三治”水平,注重突出数字化治理的作用,提高基层服务群众的公共服务质量。

  关键词:基层治理

  现代化建设

  公共服务

  高品质

  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心所在。基层工作直接面对群众,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基层治理有序稳步推进,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同时也是党执政能力和作风建设的重点工作,是巩固党执政基础的重要力量。建立健全基层治理的体制机制,增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活力,是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必须面对的重大时代课题。

  一、充分认识做好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做好基层治理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工作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水平,很大程度显现在基层治理的成效上。推动城乡基层工作实践,展现基层工作创新活力,有助于盘活基层发展动力,促进基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关系到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基层治理出成效,才能充分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治理的显著优势。

  (二)做好基层治理能够激发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治理效能

  乡村基层有效治理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为实现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治理基础。做好基层治理,全面促进产业、生态、文化、人才和组织等资源要素在乡村有效整合。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优化多元治理主体作用和权力配置,唤醒农民参与治理的主体意识,激发乡村振兴的活力。同时,新型城镇化过程当中出现大量乡村留守人员。做好留守人员的公共服务,保障留守人员基本生活,这是做好基层治理的基础条件,也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三)做好基层治理是打造高品质城市的关键因素

  当前,城市发展将由粗放外延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城市规模扩大使城市管理内涵日益丰富,各类管理问题也使城市治理更复杂。街道、社区作为城市治理的基础单元,是基层治理的主阵地,为高品质城市建设提供治理保障。依托城市的社区街道打造高品质城市,为城市功能完善、民生保障体系建设注入活力。在城市有机更新中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沟通协调作用,把人民安居宜居放在首位。同时,街道、社区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公共服务,为群众生活提供基础保障。

  二、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存在的困境

  (一)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和方式仍需优化

  部分地区基层治理观念陈旧,管理理念依然停留在问题出现后再进行管理、补救,主动治理和服务理念不足,沟通协调机制薄弱,基层治理韧性和温度不足,基层治理水平还远达不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全生命周期治理、多元主体共同治理、平战结合、源头治理、全过程人民民主等治理新理念仍然贯彻不深入,运用治理新理念激发更高基层治理水平空间较大。

  (二)基层治理中共建共治共享的多元主体力量薄弱

  多元治理主体协同作用发挥不足。基层治理各主体力量难以满足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多元主体职能划分不清晰,群众参与治理主动性不足。群众诉求的表达渠道不畅通,公众决策听证制度等在各级政府实际执行过程落实度仍不高。社会组织培育欠缺,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低,社区、农村、志愿者热情较高,但整体力量整合度不足,专业培训体系尚未建立起来,部分志愿者工作能力需提高,且依然处于单兵作战的工作模式。

  (三)基层工作人员权力和责任不对等、任务压力过重

  基层政府拥有的工作权力有限,处理很多问题都需要上级部门出具文件和政策,需要等待上级给予指示或批复。基层工作运转整体表现为“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工作事务繁杂、千头万绪,工作强度和压力大。部分地区属地化管理的制度规定和执行过程不规范,常常把难度大的工作任务派发给基层,相应的资金和人员配备跟不上,导致基层工作运转难度大,灵活度下降。

  (四)基层治理数字化发展的提升空间仍较大

  数字化治理为基层治理带来了新的思路。但随着治理方式从面对面开展工作转变为数字化办公模式,实际基层调研逐步减少,造成政策制定对群众心声的了解程度不高,政策执行群众知晓度和支持度较低。政府部门间信息化程度和数据系统的不一致削弱了部门间的协同性,数字鸿沟、数据孤岛、技术壁垒和信息烟囱现象时有发生。数字化治理带来工作留痕现象突显,各种报表、资料、文件层出不穷,也为基层干部工作带来困扰和负担。

  (五)基层社会公共服务供给不足

  在基层治理中,群众普遍关注的公共服务问题集中在老年服务、流动人口治理、基础教育等。当前,公共服务问题解决力度不足,覆盖面较低,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离群众期待的优质均衡服务的标准距离仍然较远。部分街道、社区搭建了基层治理数字平台,但

  仅限于上报服务数据和具体问题,主动联系群众和为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功能发挥不足。仍有部分社区和乡村仍未搭建起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公共服务的专业人才和志愿者力量有待整合,一方面应让专业的人从事专业的工作,另一方面要构建15分钟基层公共服务生活圈,切实打通“点对点”式服务。法律保障不健全,社会公共服务的政策与法律体系有待健全。

  三、加强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路径分析

  (一)完善党全面领导基层治理制度

  首先,突出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健全完善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引领治理方向、做出重要决策、统合各方资源、强健服务体系的体制机制。完善“一核多元”的基层治理体系,充分集聚一个核心和多元主体的共同力量,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群众自治作用,统筹发挥社会各方力量的作用。打造党建引领下共同参与、共同尽责、人人共享的基层治理共同体。构筑基层社会治理合作共商机制,完善基层治理动员参与能力。鼓励党建引领下的志愿服务,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发挥党群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

  其次,创新基层治理的制度和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基层治理制度,并在构建制度基础上探索各地工作机制。例如,健全党建工作代表大会和居民议事会两项制度;鼓励基层创建“五星支部”,有效发挥新时代党支部的引领作用。组织支部评比,达到农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平安法治、文明幸福和支部建设过硬五项指标。增强基层治理的精准性,开展“吹哨报到”、“接诉即办”,及时解决群众的烦心事,做好群众服务工作。

  第三,完善基层应急治理体系建设。制定基层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应紧密贴合基层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定期开展基层应急演练,注重预案演练的实效性,形成“五预联动”机制。建立应急管理网格,推进综合性应急管理网格队伍建设,增加专业人才在基层应

  急管理队伍中的比例。建立健全风险普查制度,建立各区域风险一张图,对区域风险进行重点防范。

  (二)鼓励基层开展治理工作改革创新

  坚持贯彻全流程、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基层治理理念,将新的基层治理理念贯穿于治理全过程当中。构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关注社会心态,及时对重点人群给予心理帮扶。完善党员双报到制度,党员既参与单位的党务和党员活动,也参与社区的党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专业特长,强化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解决单位党员和社区党员分割管理的问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畅通规范群众利益表达渠道,将问题解决在初期形成当中[1]。开展城乡基层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将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萌芽期。坚决防止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的情况发生。

  (三)推进基层法治、德治和自治建设发展

  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构建基层治理法律保障体系。完善基层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制度,防止留守人员正当法律权益被侵害的事件发生。提高基层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加强基层德治建设,构建“实践中心—实践所—文化礼堂”三级体系[2],开展道德讲堂等活动,传承中华传统文化,激发群众向上向善力量。发挥乡贤等榜样力量的示范引领作用,将好的文化传统、做法能够传递下来。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自下而上构建多种基层治理载体,凝聚群众力量。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街道(社区)的作用,在基层事务和公共服务中实现自我服务、管理、教育和监督。

  (四)对接群众需要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公共服务精准对接人民公共服务需求,发挥基本公共服务的综合效能。关注养老、教育、健康、医疗、就业等民生问题,关注重点群体和留守群体的公共服务需求。支持群团组织和志愿者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积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将专业养老服务引进家庭当

  中,在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建社区中配备养老服务驿站。做好老年人日常照顾、家务劳动、心理关怀等服务工作。发展互助养老服务,充分发挥社区乐享老人和年轻人的作用,开展志愿服务,并将服务内容和时间记录下来,可以兑换养老服务,建立互助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发挥社区医疗中心作用,实施“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建立社区居民身体健康档案,对于有慢性病、免疫接种等需求的居民给予及时提醒。利用智慧平台宣传义务教育政策、就业创业政策、职业培训信息,对于有相关需求的家庭要做到及时登记,有相关信息时可通过智能平台发布通知提醒。

  (五)依托新科技技术加强基层智慧治理建设

  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创新治理方式。搭建“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平台,依托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在线办理政务服务。开展线上银企对接会,扶持中小企业,缓解资金难题,助力企业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发展。初步探索应用场景,推行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养老服务等线上生活服务。依托现代大数据信息技术,为老年群体提供智慧养老服务。开展线上的基层党支部活动,例如基层党组织可以利用智慧平台搭建智慧教室,开展主题党课、组织生活会、党史学习等,让群众在网上可以免费观看红色文化资源。增强区域内智慧治理对平安建设的推动作用。加强区域内风险点智能监测,对于易出现风险的地区,通过智能安全系统进行实时观测,当出现特殊情况时可以实现实时指挥调度。

篇四: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

  

  探索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现代化要以共建共治共享拓展社会发展新局?。要实现更加充分、更?质量的就业,健全全覆盖、可持续的社保体系,强化公共卫?和疾控体系,促进??长期均衡发展,加强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盾,维护社会稳定。在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有效应对乡村治理主体、客体和环境等各种因素的深刻变化,探索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创新乡村治理模式、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现代化的途径,是我国当前和未来乡村治理建设的重?课题。为构建充满活?、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应当坚持?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创新完善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我国农耕?明源远流长、博?精深,是中华优秀传统?化的根,很多风俗习惯、村规民约等具有深厚的优秀传统?化基因,?今仍然发挥着重要作?。近年来,不同地区在乡村善治优秀传统的基础上,开展了许多可贵的探索,逐步形成了各具特?的乡村治理地?经验和模式,例如浙江桐乡的“?约两会三团”模式,湖北秭归、云南?理、?东清远、?西河池等地的村民?治下沉到村组、村屯。在实践中,农村基层民主组织载体?益健全,实践内容?益丰富,参与?式不断完善,村民的权利观念和民主意识发?深刻变化,多元主体合作共治的新局?正在形成。在党的农村基层组织的统?领导下,保障和实现村民?治是完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的基础。???,加强农村群众性?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的村民?治机制,需要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以及村组、村屯等各种群众组织,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例如,宁夏红寺堡通过“55124”村级治理模式,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另???,村民?治规范的体系化建设需要处理好国家法规、地?性规范与村规民约三者之间的关系。其中,尤其应该提?村规民约的针对性和实?性,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结合群众的意愿形成约束和规范全体村民的?为,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例如,北京顺义通过“三下三上”的程序制定村规民约,对基层治理先“约”后“规”,有效推进了农村协同共治。

篇五: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

  

  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探索——以乳山市白沙滩镇翁家埠村为例发表时间:2020-06-10T13:27:35.833Z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4期

  作者:

  王永涛[导读]摘要:翁家埠村地处南部沿海,共有424户,常住人口1124人,党员58人,有耕地1100亩。

  中共乳山市委党校

  山东乳山26450摘要:翁家埠村地处南部沿海,共有424户,常住人口1124人,党员58人,有耕地1100亩。2012年以前,村级管理较混乱,治理难度较大,集体经济薄弱。2013年开始,翁家埠村在全省第一个探索推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同时创新乡村治理方式,实现了混乱到稳定的转变,推动了产业之间的融合,壮大了集体经济,加强了党的建设,促进了乡风文明,成为远近闻名的文明和谐小康村。

  关键词:产权制度改革,乡村善治,治理现代化

  翁家埠村2017年村集体收入4368万元,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2.5万元,成为全国首批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村。人均每股分红2018年达到1600元、2019年达到1700元,先后获得“山东省明星村”“山东省美丽宜居村庄”“威海市党建示范点”等荣誉称号。之所以取得如此多的成绩,与该村不断探索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有效途径不无关系。

  一、主要做法1.规范化管理,巩固了党组织在乡村善治的领导地位。

  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翁家埠村从健全完善民主参与和民主决策机制入手,改变传统的“村务书记管、决策班子定,村委干事业、村民看热闹”的管理机制,畅通民意诉求渠道,让集体的事集体议、集体管,拉近了干群距离,树立了党的威信,促进了党群关系的和谐。

  一是建立村级事务集体决策制度。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每月集体评议村级日常工作;对重大决策事项,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采取不定期“一事一议”方式,按照村“两委”干部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顺序;文明户、五好家庭、村民先进标兵的评选等事项则在村民大会上集体决议。

  二是建立村级财务集中报审制度。凡重大费用开支必须经村民代表、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后才能实施;将每月20日定为理财日,每季度由监事会和村级理财小组对生产、经营、收入和支出等情况向全体股东汇报,实现对财务状况的全程监督,确保集体财产的安全使用。

  三是建立村干部工作业绩考核激励制度。董事会中的村委成员每年初在党员和股东代表大会上做年度工作目标公开承诺,每季度汇报年度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年终召开全体村民大会,对干部工作业绩完成情况进行逐人评议,对完成考核指标比例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减基本工资,提倡干部“能者上,庸者下”。

  2.星级化评定,发挥了党员在乡村善治的先锋模范作用。

  为实现党员从“无职”到“有责”、“无位”到“有为”的转变,推进了村党员“十星级”评定管理工作,为党员搭建了创优争先平台,使党员在乡村善治中处处走在前列。

  一是党组织在平台上管理,激发党员身份意识。通过设立“理想信念星”“组织观念星”“品行表现星”“带头表率星”四颗基础星对党员提出基本要求,让党员时时刻刻牢记党员身份,强化党员主体意识、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

  二是党员在平台上实践,强化党员宗旨意识。推行“履职尽责星”“义务奉献星”“攻坚克难星”“致富带富星”四颗先锋星评定管理,为党员提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激励党员争先创优。

  三是群众在平台上监督,督促党员践行承诺。在党员中评选出“群众认可星”和“群众满意星”,通过群众满意度测评和群众全程监督,使广大党员更加自觉联系群众、深入群众,不断提升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3.公开化运作,夯实了乡村善治基础。

  一是清理核算村级资产。成立以镇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为主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村内账目和资产进行逐一核实登记,分类张榜公示,奠定了乡村善治物质基础。

  二是明确资产收益分配资格。成立以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为主的股份改革领导小组,分别召开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大会,对外来户、出嫁女、回村落户大学生等群体是否享有配股权,逐一研究,最终分别明确了股权对象,并对结果进行征求意见和公示,筑牢了乡村善治群众基础。

  三是规范集体资产运行模式。注册成立山东省首家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选举32名股东代表,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合作社章程,选举了理事会、监事会。同时,由全体村民表决通过股权分配方案,明确按照40%和60%的比例分设集体股和个人股,集体股作为村集体的发展基金,个人股每人1股,全村1024名村民变身成为“股东”,优化了乡村善治治理结构。

  4.公司化经营,形成了维护“股东”权利的治理体系。

  一是决策上依靠股东。由全体股东选举产生了包括4名村委成员、1名会计和2名股东代表组成的合作社董事会,确保股东的声音在领导层中充分表达。董事会拟定合作社发展目标、投资计划、人事任免、财务管理等事项,须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才可执行,让决策权力牢牢掌握在股东手中。

  二是管理上取信股东。按照《公司法》和合作组织管理规定,经全体股东选举产生只由股东代表参加的监事会,负责审查合作社账目,每一笔确认签字后才能正式入账。

  三是利益上惠及股东。在全力抓好水泥制品厂、苗圃和生态智能大棚等经济实体经营运行基础上,按章程规定结算分红,2017年至2019年每股分红分别达到1500、1600、1700元。

  二、启示与思考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才能凝心聚力。党组织是改革成败的关键。翁家埠村用“一个村、一群人、一条心、一件事、一辈子”的理念引领广大党员,促进干部思想动能的转换,创新党建工作机制,把握正确的用人导向,开展“十星级”评定管理工作,实现党组织管理有标尺,党员行为有准则,激发党组织和党员干事创业积极性,扭转了党组织和党员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局面,把真正有能力、会干事、懂政策的人选拔任用到合适岗位上,筑牢农民增收致富“主心骨”。

  二是执行良好的制度才能行稳致远。议事决策不民主、村务不公开、账务不清是影响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因素,也是造成村级信访问题的重要原因。翁家埠村将事权和财权、经营权和监督权分离,建立了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三会”制度,形成了坚

  持党的领导、集体经济自主经营、村委会民主决策的新型村级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农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实现了靠制度管人用人,促进了农村的稳定。

  三是公平公正才能实现改革顺利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涉及每位村民的切身利益,稍微处置不当就会造成矛盾。翁家埠村紧紧抓住村民普遍关心的集体资产处置、股权分配、配股方案、收益分配等敏感问题,反复征求群众意见,按照“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以村规民约为补充、以民主议定为结果”的原则,通过“两委会”、“党员会”、“全体村民会”等形式宣传政策,公开方案,保证改革的每个主要环节都在农民的监督之下,实现了个人与集体、分配与发展有机统一。

  四是共享发展才能民富村安。翁家埠村通过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把贫困群众的利益与集体利益牢牢捆绑在一起,在加快发展原有主导产业、引进发展产业项目的基础上,形成了所有权、经营权、决策权、监督权“四权”统一协调和制衡的现代业企业制度,按照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赋予的职责管理集体资产,实现了“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构建了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格局,激发了党员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热情,大家的事大家管,改革红利大家享,为乡村善治的长远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体制环境。

  参考文献:[1]彭澎.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的价值理念与建构目标,《湖湘论坛》,2015年.[2]黄树贤.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民政》,2017年.

篇六: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的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题目: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的调研报告

  主要内容: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许多人从农村转移至城市,农村社区的治理面临许多挑战。基层治理体系是乡村治理的核心,为促进公平、公正、合法和透明的乡村治理提供了基础。本调研旨在探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提出具体建议。

  1.基层治理体系的定义

  基层治理体系是指通过制定一系列规范化的政策和行为,来保障乡村社区内公民权利、民主权利和法律权利,实现乡村社区的稳定发展和公共服务。

  2.建立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性

  乡村社区的治理需要一个完整的基层治理体系,这个体系应包括:制定理念与承诺,制定政策和法规,确保民主和参与,建立合作和伙伴关系,管理冲突与危机,促进信息和质量管理,以及进行绩效评估等。完善基层治理体系能够帮助实现下面几个方面的优势:

  (1)提高基层机构的专业化和责任感;

  (2)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度和民主程度;

  (3)加强社区的协调与合作;

  (4)保障社区的安全稳定。

  3.实现基层治理体系的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并制定详尽的工作计划;

  (2)制定各项政策与宣传普及;

  (3)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4)开展综合治理;

  (5)强化监督和督查;

  (6)建立健全培训机制;

  (7)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结论:

  该调查结果表明,建立和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是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保障社区安全和稳定的重要举措。我们希望政府各级能够

  落实好上述建议,加强对基层治理体系的建设与监管,促进社区发展和乡村治理的长远繁荣。

篇七: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

  

  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国乡村治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安排,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配套性文件。《指导意见》提出了四方面要求: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乡村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各地要将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将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工作作为每年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层层落实责任。第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涉及党委和政府很多部门,需要密切配合,党委农村工作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政策、资源和力量配备,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第三,强化各项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聚合激活各类人才资源,充实基层治理力量,增强乡村治理体系活力。要加大投入保障,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第四,加强分类指导。对《指导意见》部署的工作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分类确定落实措施。对于需要普遍执行和贯彻落实的政策措施,要加大工作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进度。对于需要探索的事项,要组织开展试点,鼓励基层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形成适合本地的乡村治理机制。开展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是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两个重要抓手。县级是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关键层级,将在全国选择100个县(市、区),作为首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试点单位。在村镇层面开展示范创建,在全国开展“千村百乡”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等五个部门将在地方创建的基础上,联合认定100个示范乡镇和1000个示范村。为了增强农民对乡村治理的获得感,《指导意见》从三方面作出了部署:一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平安乡村建设。严厉打击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形成强大震慑。二是完善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加大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注重运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三是加强农村法律服务供给,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加强村法律顾问工作,健全乡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策(珞佳整理)责任编辑:李佳婧53http://www.qunzh.com

篇八: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

  

  乡村振兴专题党课: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治理有效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社会建设对农村的具体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转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阶段,社会转型正面临从传统乡土社会转向城乡社会的关键时期,乡村治理现代化变革亦迫在眉睫。如何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促进乡村良序善治事关乡村全面振兴。近年来,乡村治理在实践中通过矛盾倒逼机制、制度变迁机制和技术促进机制,实现了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发展方式、秩序治理机制等方面的快速转型,但同时也逐步显露了治理主体弱化、治理机制虚化、治理保障不到位等治理瓶颈或困境。应深刻认识和理解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内在机制,着力破解乡村治理能力不强、动力不足、效果不明显等难题,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三个维度

  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贯通历史、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的必然选择,在历史、实践、未来等维度上都有其内在的逻辑。

  (一)历史层面:城乡融合化下的系统化治理

  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背景下,乡村治理必须充分关注城乡人口流动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一方面,2021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6.2%,滞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18.5个百分点,意味着至少2.6亿人游走于城乡之间;另一方面,在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进程中,即便城镇化率达到75%,全国仍有3亿多人生活在乡村。所以,乡村治理在“人”的层面,既要关注乡村常住人口,又要关注尚未完成市民化的农业转移人口,同时部分城市居民在工作、生活模式上的“逆城镇化”,和部分城市老龄人口选择乡村田园式康养生活也应是乡村治理的考察范围。因此,传统的、以行政为主导的网格化治理,需要顺应治理对象、治理内容、治理难度进行转换,适应转型期高度复杂的乡村治理需要,转向更加开放、包容的网络化治理,充分释放基层多元主体的合作共治潜能与活力,解决“纵向利用过度、横向协调不足”问题,实现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有机统一的善治,使乡村既可承载乡村居民的美好家园梦,也可承载已经“市民化”群体的田园牧歌梦。

  (二)实践层面:家庭结构变化下的精细化治理

  家庭在乡村治理中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但家庭结构正在发生显著变化。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2020年全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分别比2010年、2000年、1990年减少0.48人、0.82人、1.34人。家庭户规模的持续缩小,使得过去家庭所承载的文化传承、村民教化和乡村治理等方面的功能日显弱化。尽管乡村家庭仍较多地存在“分户不分家”的情形,即实际上原来的家庭成员在生产、生活、交往等方面并未随着户籍的分开而割裂,但随着城乡流动的加速,这种天然的联系对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作用越来越式微,同时“分户”家庭对乡村治理参与的意识和意愿日益弱化,而利益诉求却日益多元化。因此,要弥补治理单元相对缩小带来的“真空”,必须以更加精细化的乡村治理模式为导向,以更加精准化的服务为手段,整体上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三)时代层面:乡村数字化下的智慧化治理

  当前,数字化浪潮汹涌,在深刻改变生产生活方式尤其是要素配置方式和人际交互方式的同时,也成为促进社会资源共享和公共价值增值,缩小城乡差距、赋能乡村振兴的有力“加速器”。因此,推动乡村治理向智慧化转型,要着力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以“互联网+党建”“移动议事厅”等方式为村民积极参与乡村发展和村务管理搭建信息平台,以“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等方式为农民表达诉求、依法维权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二是提升乡村治理效率,通过“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优化马上办、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就近办等便民服务,在农村也能实现“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提升农民办事便捷度。三是提振乡村治理活力,通过实施“雪亮工程”提升农民安全感,通过“乡村公众号”等形式推进村务公开,搭建数字化监督平台。未来,随着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化,数字化将进一步拉近时空距离,依托数字乡村建设,为乡村治理提供后发赶超、换道领跑的更多可能,实现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的有机统一。

  二、乡村治理现代化面临的困境

  近年来,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和内在要求,全国各地围绕乡村治理均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形成了一系列有益经验和模式,但仍然存在一些共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亟待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加以破解。

  (一)乡村治理基础“薄弱化”亟待扭转

  总体而言,乡村治理基础依然较为薄弱,尤其在组织基础、经济基础、社会基础等方面亟待强化。一是组织基础薄弱。部分基层党组织仍较软弱涣散,集体产业发展思路不清、措施不活、效果不佳,守摊思想严重,带领党员群众发展致富能力弱且基层群团组织覆盖有空白,作用发挥有限;农村新型经济组

  织培育不够,普遍规模较小,辐射带动不强,抗风险能力弱;农村社会组织发展滞后,多处于自发、零散状态,缺乏有效引导,普遍存在规模小、种类少、专业化不够、实力不强、组织网络不健全等问题,远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农民群众急需的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还比较缺乏,服务效能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经济基础薄弱。乡村产业发展层次偏低、集体经济偏弱,繁重的乡村治理任务容易陷入“无钱办事”的瓶颈和尴尬境地。三是社会基础薄弱。村民小组自治功能弱化,村民理事会作用发挥不明显;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老退伍军人等“五老”人员作用发挥尚不充分;部分村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用不规范,在村务监督上还存在不愿监督、不好监督、不敢监督等问题。

  (二)乡村治理主体“空心化”问题凸显

  一些欠发达地区农村“四空”和“三留守”问题依然突出,即“年轻人空、住房空、产业空、干部空”和“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问题并存,乡村治理人才流失,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一方面,乡村治理人才流失。近年来,虽然乡村干部待遇有所提高,职务与职级并行拓宽村支部书记上升通道,一定程度上破解了“出路”问题,但总体上看,乡村干部工作强度大、压力大、待遇低、出路窄的问题仍然存在,导致岗位吸引力不大、干部主动作为意识不强、人员流失严重,致使乡村治理干部储备总量不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够、社会治理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频发。另一方面,群众参与意愿偏低。目前,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民主评议、民主决策,是乡村治理的主要方式。村民参与村务决策,能够有效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但从部分地方实践来看,乡村治理的效果并不理想,农民对村民自治、农村管理的参与度不

  高,对村务决策、管理和监督工作的评价也很低。具体而言,在乡村振兴的推进过程中,产业有引进但农户参与意愿偏低,产业有发展但农户参与程度不深;人居环境有改善,但生态治理农户组织化程度不足;乡风文明进展速度较快,但农户活动参与度不高;乡村治理有提升,但未激发农户参与热情。

  (三)乡村治理手段“信息化”总体滞后

  尽管近年来数字乡村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乡村治理“智治”的要求相比,乡村治理手段“信息化”总体仍显滞后。一是统筹协调难度大,资源整合较困难。乡村治理信息化建设涉及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公安局等30多个相关部门和县域所有乡镇,其中涉及大量保密数据,存在数据壁垒、部门数据互通难等问题,致使协调难度大。数据分散不统一,缺乏相关数据采集、处理和发布等标准,各物联网设备或管理平台之间无法实现互联共享,信息数据完整性、关联度不高,碎片化严重,存在数据孤岛现象。二是专业人才匮乏,应用场景偏少。县、乡、村三级缺少专业建设人才、运营人才、数据维护人才,既懂农业技术又通信息化还熟悉乡村治理的复合型人才奇缺,同时作为参与者和应用主体的村民的信息化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数字乡村主要是在农村电商、移动社交、数字娱乐等方面应用较多,在乡村数字治理方面应用还不够,存在管理平台功能单一、信息数据来源不足、信息化硬件设施相对不足等问题。三是资金投入不足,政策支持乏力。乡村治理信息化工作涉及面广、覆盖面大、建设时间长,所需资金量巨大,而近两年中央、省、市数字乡村建设项目总体较少,县级财政无法满足数字乡村建设的庞大资金需求,建设进展缓慢。同时,数字乡村投资大见效慢,短期收益

  不明显,各方政策支持尚不明朗,社会资本多处于观望状态,参与建设意愿不强。

  (四)乡村治理方式“行政化”倾向突出

  乡村治理及其现代化理应是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但在行政传导压力下,经由层层加码到乡(镇)政府“下压”至村委会,呈现“行政性下沉”,不仅压缩了乡村的自治空间,还对乡村的自治活力产生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一是治理方式单一。部分村落习惯于主要依靠行政资源开展工作,运用行政命令方式推进乡村治理,行政化倾向较为严重。二是依法治理水平还不够高。部分基层组织和乡村干部存在明显的结果导向,认为只要能办成事,是否民主、有无程序都无所谓;部分基层工作者害怕影响集体利益、触及社会矛盾,对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不想用不敢用;也有部分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不强。三是推进乡风文明力度不够。一些农村陈规陋习根深蒂固,不良风气滋生蔓延,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仍较为突出;部分地方群众大肆宣扬封建迷信,精神文化生活匮乏,移风易俗亟待加强。

  三、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路径

  确保乡村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转并实现效能转化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进。

  (一)以“发展式增长”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表明我国发展目标已经从单纯追求“增长式发展”,转向更加重视发展成果的可及性,即物质资料生产必须服务于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服务于全体人民的共享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相对新农村建设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要求,也更加突出了对“发展”的重视,即农村发展不仅仅是经济增长和摆脱贫困,而是经济与社会全面进步,农村社会治理也不是管治农民,而是如何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和实现农民的发展权益。换言之,振兴乡村就是避免无发展的增长,通过“发展式增长”将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农民,促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主要目标是关注人的生存和发展权利,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性改善民生,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完善社会共治治理路径,确定广泛参与和共同受益的社会治理总目标,使人民生产和生活相得益彰,各得其所。因而,从发展目标指向来说,乡村治理现代化与乡村振兴是一脉相承的。

  (二)以“自治活力”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

  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治理主体的主动参与意愿和参与能力不断提高。基层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治理,自觉提高自我管理能力,乡村整体自治水平逐步提升,乡村振兴才能最终实现“治理有效”。从动力机制来说,乡村振兴的主要动力应该是农民的自身需求,因而乡村振兴必须是基层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的振兴,是基层群众民主权利充分保障、基层群众建设热情充分迸发、基层社会活力充分涌现的振兴,是一种自下而上、由农民自我完善需求等乡村内生发展动力所推动的自我振兴、可持续振兴。

  (三)以“协调治理”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

  乡村资源禀赋各异,类型多样,乡村人口分布和发展需求也各不相同,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坚持协调理念,通过政策融合、产业融合、资源融合、人才融合,将人的需求与支持这些需求的资源结合起来。同时,也要把乡村资源利用好保护好。

  其一,农村政策既要补短板、强弱项,不搞“一刀切”、平均用力,也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其二,农村产业既要坚持农业产业化方向,不搞以工代农,也要拒绝低附加值产业链的变相转移,破坏乡村经济属性;其三,农村文化既要避免硬性模仿、移植、嫁接城市文化,也要防止低俗网络文化蔓延影响,坚持挖掘乡村历史和本土文化资源,通过乡村记忆工程留住乡音、乡忆、乡愁,打造乡村本土文化品牌;其四,农村治理既要坚持村民主体意识,鼓励农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也要以民主自治和议事协商培育乡村治理共同体;其五,农村资源利用既要坚持生态优先,抵制以生态破坏为代价的产业侵入与产业转移,保护绿水青山,也要维护乡村可持续发展基础及其祥和的乡土生活根基。

  (四)以“共治共享”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

  乡村治理是治理主体和治理对象良性互动的治理,是共治共享。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全面发展理念,才能真正做到人的需求与资源支持相互适应,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此,一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根据农民发展和本地资源状况,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实现经济发展和乡村治理并举;二是重视农民对乡村振兴政策实施效果的反馈,及时更新发展规划,充实、调整执行方案和行动策略,为农民自觉参与乡村振兴提供有效通道,逐步形成乡村治理人人参与、治理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确保党的乡村振兴方针政策落地、开花和结果,造福于农民,造福于乡村。

篇九: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

  

  健全的乡村治理体系

  乡村治理体系是指在乡村地区建立起来的一套完整的治理机制和管理体系。它是乡村发展的基础,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健全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必要条件。

  乡村治理体系的建设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首先,要加强乡村基层组织建设。乡村基层组织是乡村治理体系的基础,只有建立起健全的基层组织,才能够有效地推进乡村治理工作。其次,要加强乡村法治建设。法治是治理的基础,只有依法治理,才能够保障乡村的稳定和发展。同时,要加强乡村社会建设。乡村社会建设是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建立起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才能够推动乡村的发展。最后,要加强乡村经济建设。乡村经济是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只有发展乡村经济,才能够实现乡村振兴。

  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政府应该发挥重要作用。政府要加强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引导和支持,制定出符合乡村实际的政策和措施,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同时,政府还要加强对乡村基层组织的培训和支持,提高基层组织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除了政府的作用,社会各界也应该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社会各界可以通过捐资助学、扶贫济困等方式,为乡村发展做出贡献。同时,社会各界还可以积极参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

  健全的乡村治理体系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要条件。政府和社会各界应该共同努力,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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