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方案】中山市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方案】中山市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商务方案】中山市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

发展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25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展览业向专业化、市场化、品牌化方向转型发展,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我市展览业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改革展览业管理体制。建立对全市各类展会的统筹管理机制,规范党政机关举办展会活动。

(二)优化展览业规划布局。建立公开公平的市场规则,加快建成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发展均衡的展览业体系。

(三)推进展览业市场化进程。培育壮大展览业市场主体,鼓励企业和专业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办展,优化会展经营市场环境。

(四)提升展览业品牌化效应。做强做大传统优势展会,发展壮大若干区域特色经济专业展览品牌。

二、促进我市展览业改革发展的主要举措

(一)改革管理体制,加大政策支持。

1.制定《中山市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管理措施》,规范党政机关办展报批程序。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全市各类展会的统筹管理机制,加强展览业事前报备、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展会信息采集和统计监测体系。(市商务局、各镇区)

2.推动镇区整合“一镇一品展”为“行业融合展”。鼓励主题相同、内容相近、行业密切相关的新型专业镇打破行政区域限制联合办展,融合全市资源开展形象推介,实现市场同创、品牌共享,逐步办成有区域影响力的专业品牌展会。(各镇区、市商务局)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按照政府扶持引导、企业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加大对展览企业支持,鼓励中小企业参加重点展会。设立展览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扶持企业参展、支持重点品牌展会等多种形式,大力推动我市展览业发展。(市财政局、商务局)

4.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家促进展览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展会企业符合条件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展会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市国税局、地税局)

5.拓宽金融服务渠道。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加大对展览企业资金募集支持力度。引导有实力的融资担保公司根据展览业特点设计产品,为办展机构、展览服务和参展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支持办展机构、展览服务机构、参展商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注册挂牌,拓宽融资渠道。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符合展览业特点的保险产品,探索展览责任保险、观展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展品保险等新险种。(市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

(二)推动展览业创新发展,促进展览业国际化。

1.创新展览业发展模式。探索网上展会等线上线下结合的展览商业新模式,促进虚拟展览与实体展览互动,扩大展览网上交易规模。加快形成与现代展览业相适应的组展组团方式及展位分配、招商宣传等新模式,提升展览业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健全展览产业链。加强资源整合,以专业市场、商贸城等载体为平台,探索“展会+基地+交易”的模式,拓展展示交易功能。通过“产业+展会+电商”模式,推动展会与实体经济和电子商务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各类展览服务企业,建立以展览企业为龙头,金融、旅游、餐饮、策划、广告等行业为支撑和配套的产业集群。(市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

3.拓展展览内外贸功能。支持各类展会拓展业务范围,推动展会从以货物贸易为主向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技术贸易并重转变,以交易为主向展览综合运作转变,以国内贸易为主向内外贸相结合转变。加大专业展中的国际参展商比例,强化展览促进进口功能。(市商务局、贸促会)

4.提升展览业国际化水平。积极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展览市场。大力推动中山与港澳展览业融合发展。支持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成立混合所有制的国际展览集团,打造在国内外有竞争力的龙头展览企业。(市商务局、国资委)

(三)推进展览业市场化,提高展馆运营效能。

1.建立党政机关办展退出机制,减少财政出资和行政参与办展,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力度,有效承接原由党政机关举办的各类展会活动。注重展会的市场化、专业化功能培育,切实发挥市场在展览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市商务局、财政局)

2.优化展览业市场环境,鼓励企业和专业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办展,引进、壮大市场化办展主体,培育若干市场运作能力强、管理服务水平高的展览龙头企业。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展览业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开展能力评定培训和管理等活动。(市商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鼓励展览业行业组织开展规范化独立运作,拓展信息发布、人员培训、法律咨询等业务,鼓励展览业行业协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展览业发展规律和趋势研究,探索制定展览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准则,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等行业自律管理。(市商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工商局)

4.推进展馆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兼顾公益性和市场原则,研究制订公开透明的展馆使用规则。充分发挥中山市博览中心龙头作用,加强展馆间信息互通,完善馆展互动机制,提高展馆设施综合使用率。(市国资委、商务局)

(四)完善展览业产业规划,建立公共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行业标准。支持展览业行业组织加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展览业统计、分析和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运用多种渠道采集数据,完善检查分析制度,为展馆、办展机构和展览服务企业发展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市商务局、统计局)

2.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对展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支持展览企业开发利用展会名称、标志、商誉等无形资产。按照展会主办方负责、政府监管、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原则,推动落实参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承诺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重点企业知识产权展前审查和排查。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展会举办期间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工作,重点完善展品商标侵权追溯和举报投诉受理处置机制。(市科技局、工商局)

3.提高展品通关便利化水平。提高展品出入境通关效率,对展品进出口提供24小时预约通关服务,按规定加快验放。创新入境展品查验监管模式。对展览组织机构出具有效证明的展品实施提前申报、集中申报等便利措施,依法规范未获得检验检疫准入展品的管理。举办大型国际展览期间,通过在主要旅检口岸现场设立绿色通道、在展览现场设立检验检疫部门临时办公点等渠道,为参展人员和入境展品提供通关便利。(中山海关、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4.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健全政府、企业、高校三方人才培养和合作长效机制,培育适应市场需求的展览业复合型人才。完善人才规划和政策体系,积极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大力引进具有国内外展会运作经验的高层次人才,建设全市展览组织策划专业人才储备库。(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5.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全市展览机构信用档案,建设覆盖展览场馆、办展机构和参展企业的信用体系。加大对虚假宣传、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建立完善对违法违规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推动部门间监管信息共享,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市商务局、工商局、科技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6、加强展览安全管理。贯彻《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坚持“承办方负责、政府部门监管”原则,推动展览业安全管理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运作。推动建立展览业安全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机制,督促行业协会制定完善相关安全规范和技术标准,积极组织开展展览业安全管理培训。(市公安局)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促进展览业发展的部门间工作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切实抓好全市展览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等制订和实施工作。各镇区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促落实。市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细化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市商务局要加强督促检查,定期总结和评估展览业改革发展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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